公安局公开招聘133人!高中中专可报!男女不限!地点:广东。
惠来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全县公安工作发展和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粤府令第222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对象
报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高中(中专)学历以上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年龄18至30周岁(即1992年10月9日至2005年10月8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77年10月9日后出生);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当日(即2023年10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具体要求见《惠来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等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在网上报名直接到现场审核确认的不予受理,网上报名后未到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登陆以下网址考生报名系统注册,
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10月11日23时59分59秒关闭。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核及确认:经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10月16日至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县公安局大门左侧一楼信访大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三)准考证:网上报名并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19日9时至10月20日23时59分,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测评要素包括二方面: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基本法律法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60%计入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2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惠来慈云实验中学高中部。
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公安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初定于2023年10月下旬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六、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辅警岗位设置体能测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试中,依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2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对象。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男子组标准:
女子组标准:
男子和女子10米×4往返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七、面试(满分100分)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含末位并列分)。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对象须按县公安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具体事项安排另行通知。凡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九、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公安局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政审,进一步核实报考资格条件。
十、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来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有关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3年。
十二、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初次合同签订期限3年(含试用期6个月)。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县公安局政工办每年定期联合用人单位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十三、待遇保障
获聘人员试用期间工资按首次评定层级工资总额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根据《惠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惠公发〔2021〕26号)确定层级工资,每人每月工资标准为3400元至4000元,并参加我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负责,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负责)。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咨询电话:县公安局政工办 0663-6681854
详情请关注县公安局“惠来警讯”微信公众号及报名网站。
惠来县公安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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